遗失声明-曹雪钢、陈春花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00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02 18:18:11 |
| 名 称 | 遗失声明-曹雪钢、陈春花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曹雪 陈春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曹雪钢(身份证4127261985****0450),陈春花(身份证4102221988****1529),位于昌吉市75区1丘9栋4层2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新(2019)昌吉市不动产权第0036700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