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王建新、于祯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07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17 13:14:22 |
| 名 称 | 遗失声明-王建新、于祯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王建新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王建新(身份证号6523231989****0015),于祯(身份证号6523231997****3824),位于昌吉市54区1丘57栋2层2单元201室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新(2022)昌吉市不动产权第0004166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