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周国东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14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14 11:21:31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周国东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周国东(身份证号6523011971****4432),位于昌吉市7区3丘2栋3层3单元3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为:昌市房00030582;地号:7-3-2-3-30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06第0001186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