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黄锐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16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27 19:26:13 |
| 名 称 | 公告-黄锐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黄锐2009年在昌吉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位于昌吉市2区5丘3栋1层1-D28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昌市国用[2009]第20090141号,黄锐已于2015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手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直未过户。经核实,该房产已在昌吉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了1次转移登记,现权利人为李功,其本人陈述该不动产转让事实清楚,权属无争议。因我中心无法收回权利人黄锐名下证号为昌市国用[2009]第2009014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现李功向昌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证书作废。
昌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