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张文疆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17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18 10:29:27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张文疆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张文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张文疆(身份证号65210169****074),不慎将地号:75-1-41-3-20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0第0003488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位于昌吉市75区1丘41栋2层3单元2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为:昌市房00077975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025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