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加依克·夏力别克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17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04 10:31:51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加依克·夏力别克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加依克·夏力别克(身份证号6523281999****157X),位于昌吉市31区4丘13栋1单元17层1701室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新(2021)昌吉市不动产权第0008508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