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刘志峰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24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7 12:11:10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刘志峰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刘志峰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刘志峰(6523011974****1511),不慎将位于昌吉市124区1丘52栋二单元1层1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房产证号:昌市房0021316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原房产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