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焦瑞娟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27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03 12:07:00 |
| 名 称 | 遗失声明-焦瑞娟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焦瑞娟(6523011981****1526),不慎将位于昌吉市60区3丘1栋7层1单元7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昌市房00151254,地号:60-3-1-1-701,国用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4第00069237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原房产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