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裴建林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40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14 16:35:33 |
| 名 称 | 遗失声明-裴建林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裴建林(身份证号6523011956****0837),不慎将地号:42-2-31-1-50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5第0007978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