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张祺云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42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19 16:09:23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张祺云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张祺云(6523011973****4015),位于昌吉市44区4丘11栋1层1单元1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为:昌市房00054782,地号44-4-11-1-10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0第0003330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