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李春瑾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48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13 19:53:29 |
| 名 称 | 遗失声明- 李春瑾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李春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李春瑾(身份证号6523011967****0021),不慎将地号:03-126-0004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国用2013第2013071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昌吉市126区1丘12栋12-005室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为:昌市房00168781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