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许翊群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52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08 13:04:46 |
| 名 称 | 遗失声明-许翊群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许翊群(身份证号码:6501031970****0613),不慎将地号:58-2-30-3-602,国用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0第00040326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 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