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万永生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53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09 13:21:50 |
| 名 称 | 遗失声明-万永生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万永生(身份证号码:6523271960****3015),不慎将地号:60-2-38-4-602,国用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4第00066812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位于昌吉市60区2丘38栋6-7层4单元602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昌市房00148983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