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邱琳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54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14 10:52:44 |
| 名 称 | 遗失声明-邱琳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邱琳(身份证号码:65400178****003),不慎将位于昌吉市40区5丘16栋23层302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昌市房00058053,地号:40-5-16-2-302,国用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1第00041917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原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