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萍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55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18 17:49:53 |
| 名 称 | 遗失声明-李萍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李萍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李萍(身份证号:6523271973****4121),位于昌吉市76区1丘9栋5层2单元502室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为:昌市房00116386,地号:76-1-9-2-50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0第0003561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