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喀什干休所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58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25 12:37:23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喀什干休所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喀什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喀什干休所,不慎将位于昌吉市45区2丘4栋11-2层101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昌市政05260,昌吉市45区2丘7栋11-2层101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昌市政05261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原房产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