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昌吉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59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01 19:09:22 |
| 名 称 | 遗失声明-昌吉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村镇 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单位:昌吉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昌吉市125区1丘81栋1单元24层2401室,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为:新(2024)昌吉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916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