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党艳琴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61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05 19:21:10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党艳琴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党艳琴(身份证号:6523251981****0821),不慎将位于昌吉市75区2丘29栋2层2单元203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昌市房00205900,地号:75-2-29-2-203,国用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6第00085238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原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