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马金莲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73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10-16 17:01:16 |
| 名 称 | 遗失声明—马金莲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马金莲(身份证号:6523011959****1526)位于昌吉市56区2丘26栋1层3单元102室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为:昌市房00124031,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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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