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王金艳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80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11-19 19:30:59 |
| 名 称 | 遗失声明-王金艳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王金 金艳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王金艳(身份证号:6523281975****1066),不慎将地号:36-7-48-2-40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3第0006343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