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向超宗、柯树青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83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03 13:07:12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向超宗、柯树青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向超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向超宗(身份证号:5130271967****6817),柯树青(身份证号:5130271968****6825)名下位于昌吉市53区1丘36栋1-2单元6层601室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为:昌市房00021177共;昌市房00118699,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