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扬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00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24 11:25:15 |
| 名 称 | 遗失声明-李扬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李扬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李扬(身份证号:6523011981****0847)名下位于昌吉市51区1丘13栋3单元102室的昌市国用(2016)第0008661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