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张月基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01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31 12:53:27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张月基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张月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张月基(身份证号:6542221965****2235),将地号:昌吉市58区2丘22栋24层401,国用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国用城住2012第00057165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昌吉市58区2丘22栋24层401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昌市房00098378,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 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