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黄迎春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01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6-01-08 12:57:58 |
| 名 称 | 遗失声明-黄迎春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黄迎春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黄迎春(身份证号:6523011985****1536)名下位于昌吉市2区5丘3栋-1层W地-A28.A36-1室的昌市国用(2008)第01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吉市2区5丘3栋-1层W地-A01-1室的昌市国用(2008)第01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吉市2区5丘3栋4层WC18室的昌市国用(2008)第011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6年1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