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沙惠红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04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6-01-27 17:38:51 |
| 名 称 | 遗失声明-沙惠红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曾用名:沙惠红(现用名:沙会红)(曾用身份证号:652301197****21541)(现用身份证:6523011969****2529),不慎将地号:60-3-1-1-20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4第0006923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