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宗花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07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6-02-10 13:45:58 |
| 名 称 | 遗失声明-李宗花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李宗花身份证号:6223261975****0063,位于昌吉市48区2丘34栋-1至3层高第10#B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昌市城住国用(2011)0004732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6年2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