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新虎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07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6-02-27 19:21:12 |
| 名 称 | 遗失声明-李新虎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李新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李新虎(身份证号:6523011974****2011),不慎将地号:75-1-20-3-301,国用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2)第0005805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 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