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倪建新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08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6-02-24 17:48:03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倪建新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倪建新(身份证:6523011963****0819)位于昌吉市40区1丘51栋3单元202室的土地证,证号为昌市国用(2012)第000545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