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马振军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08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6-02-28 17:48:29 |
| 名 称 | 遗失声明-马振军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马振军(身份证:6523271978****0033)位于昌吉市41区1丘41栋4单元402室的土地证,证号为昌市国用(2008)第00022252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