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潘峰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10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6-03-23 16:21:44 |
| 名 称 | 遗失声明-潘峰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潘峰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潘峰(身份证:6523251981****032)位于昌吉市121区2丘21栋4单元20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昌市城住国用(2010)第00040656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6年 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