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赫新华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15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6-04-17 18:34:53 |
| 名 称 | 遗失声明-赫新华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赫新华(身份证:6531271988****0602)位于昌吉市116区1丘30栋1单元3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昌市房0021456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