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孟华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16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6-05-11 11:23:23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孟华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孟华(身份证号:6523011975****0841),不慎将地号:56-3-49-5-40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1第0004413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