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泽
| 索 引 号 | CJS025/2026-00016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6-05-08 11:24:05 |
| 名 称 | 遗失声明-李泽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李泽(身份证号:6541251987****5277),不慎将地号:123-1-7-3-200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城住国用2016第0009098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