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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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爽

领导职务: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头屯河生态治理综合开发等工作。协助马建明同志抓好规划、自然资源工作。

分管昌吉头屯河生态治理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协助马建明同志分管市自然资源局。

领导简历:

梁爽,女,汉族,1983年1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昌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曾任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二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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