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建议】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市农业分类水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01/2025-00011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5-16 11:31:59 |
| 名 称 | 【征求意见建议】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市农业分类水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意见建议 公开 昌吉市 农业 分类 实施方案 | |
| 来 源 | 昌吉市政府网 | ||
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升水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农业节水,昌吉市水利局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昌吉市农业分类水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起草说明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129号)、《关于做好昌吉州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昌州水字〔2024〕301号)改革要求,统筹粮食安全和落实分类水价,因地制宜完善粮食作物 (小麦)、经济作物分类水价,经济作物用水价格高于粮食作物 用水价格,价差保持在10%~30%之间。各县市基于2019年供水成本监审和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尽快出台农业分类水价政策。市水利局结合昌吉市实际,在《昌吉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昌市政办发〔2021〕6号)基础上,研究起草了 《昌吉市农业分类水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方案》)。
二、征集期限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6日。
三、意见反馈渠道
1.现场参与:昌吉市水利局B506办公室
2.电话参与:0994-2345242
3.发送邮箱:1491411278@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昌吉市水利局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