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结果公示】关于征求《昌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结果的公示
| 索 引 号 | CJS001/2025-00015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8-04 10:31:18 |
| 名 称 | 【征求意见结果公示】关于征求《昌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结果的公示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结果 昌吉市 农村 组织 管理办法 意见建议 | |
| 来 源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
一、书面征求意见建议情况
2025年5月9日,向各乡镇、涉农街道、市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书面征求意见。市纪委监委、财政局、司法局和各乡镇、涉农街道均无修改意见。
市审计局提出修改建议1条:删除第十一章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业务指导”意见。
采纳情况:依据《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业务上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故保留原条款。修改意见不予采纳。
二、会议讨论征集意见建议情况
2025年3月初稿形成后,昌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涉农街道农经骨干及报帐员多次讨论和修改,形成讨论稿。
2025年4月7日,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2025年6月18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和各乡镇、涉农街道就《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讨论,对涉及资产采购和项目建设招标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三、政府网站征集意见建议情况
未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