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2023年 开展煤炭、成品油、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34/2023-00018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29 10:53:46 |
| 名 称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2023年 开展煤炭、成品油、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 计划 2023 2024 昌吉市 市场 监督管理局 下发 开展 煤炭 成品油 尿素 的通知 | |
| 来 源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2023年开展
煤炭、成品油、车用尿素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辖区各相关企业、承检机构:
为确保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本市经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本市质量安全形势,特制定《2023年开展煤炭、成品油、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本年度确定监督抽检的对象
昌吉市辖区范围内涉及煤炭、成品油、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的生产、销售企业。
二、抽检品种
商品煤、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
三、抽检时间
本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自文件下达之日起在监督检验经费保障情况下实施。
四、任务安排
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承检机构依据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抽封样品,检验产品质量,出具检验报告,向被抽查企业送达检验结果,分析汇总并总结上报检验结果。
(二)此次抽检工作完成后,对抽查不合格的单位及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处。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