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头屯河上游Y088道路沿线河道及山洪沟风险区安全出行的通告
| 索 引 号 | CJS021/2026-00002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6-06-01 19:23:59 |
| 名 称 | 关于头屯河上游Y088道路沿线河道及山洪沟风险区安全出行的通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头屯河 y088 道路 河道 风险 安全 | |
| 来 源 | 昌吉市水利局 | ||
Y088道路位于头屯河楼庄子水库上游、河道西岸,大部分路段在头屯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内,两岸山势陡峭,山体松软,沿线两岸有库勒巴斯陶沟、黑沟等多条山洪沟,属于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突发高危区域,因山洪影响,Y088线道路多处塌方。目前已进入汛期和山洪灾害易发、高发期,因山洪、泥石流导致道路塌方、人员伤亡、溺水的风险显著增加,每年都发生山洪、泥石流阻断道路情形。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第十三条:山洪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地区以及其他山洪多发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隐患进行全面调查,划定重点防治区,采取防治措施。
二、管控要求
(一)头屯河Y088道路沿线河段为山洪灾害重点风险区,禁止开展自驾、徒步、骑行、戏水、露营、探险等活动;
(二)区域内常住牧民日常生产、放牧、出行须时刻提高安全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避险防范;遇暴雨、雷雨、强降雨、短时强对流等极端天气时段,禁止通行;
(三)凡擅自违规进入、不听劝导引发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共同防范山洪地质灾害风险。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