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驶”不得,行车上路勿侥幸!
| 索 引 号 | CJS006/2025-00010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24 18:17:37 |
| 名 称 | 无证驾驶“驶”不得,行车上路勿侥幸!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不得 车上 | |
| 来 源 | 昌吉市公安局 | ||
无证驾驶


为起到警示作用
下面
昌吉市交警
对近期查处的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所有驾驶人以此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7月22日00时,昌吉市交警在X127线机场口路段处,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新B***E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叶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叶某严肃批评教育,指出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带来的后果,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进行罚款15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驾驶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的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驾驶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从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还将面临高额的民事赔偿责任。
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