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侥幸!酒驾必抓 切勿以身试法!
| 索 引 号 | CJS006/2025-00013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5-10-27 18:43:03 |
| 名 称 | 别侥幸!酒驾必抓 切勿以身试法!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以身试法 | |
| 来 源 | 昌吉市公安局 | ||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
然而
总有个别人贪一时享乐
图一时侥幸
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酒后开车不会以司机的感觉或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和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下面
曝光一起酒驾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
名为酒驾
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1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作为一名驾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醉驾危害大
切勿以身试法
酒后不碰方向盘
牢记在心才安全
致广大交通参与者: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幸福,在此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严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守法在先,预防在先。
二、驾驶人参与活动和聚会时,要严格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杜绝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三、驾驶人亲友要时刻提醒驾驶人驾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并拒乘酒驾车辆。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积极向同事、朋友和亲人宣传酒醉驾危害,主动提醒、劝阻身边人远离酒后驾驶。
五、发现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994-2267322。
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每个家庭平安幸福,为了亲人、朋友和自己,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遵守法律,筑牢防线,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
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只有文明出行意识成为一种习惯
才会有安全、畅通、和谐
文明的交通环境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