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逾期未检验,罚款+记分!
| 索 引 号 | CJS006/2025-00016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5-11-14 18:30:29 |
| 名 称 | 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逾期未检验,罚款+记分!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规定 悬挂 挂机 车号 检验 罚款 | |
| 来 源 | 昌吉市公安局 | ||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应当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
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昌吉市交警查处一辆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车辆
望引起广大驾驶员朋友的注意!

11月11日凌晨
昌吉市交警
在沪霍线4205公里路口开展工作时


发现一台轻型多用途货车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民警随即示意车辆
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询问
驾驶员赵某神色慌张
辩称牌子被刮掉了

随后,民警在车内
找到了正式号牌
经民警核查
发现该车还存在
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驾驶人赵某
进行交通安全普法

同时依法对赵某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200元
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对赵某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
处以记1分、罚款90元的处罚
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规范悬挂车辆号牌
对您和他人都是一份责任与保障
不仅有助于维护交通秩序
还能在紧急情况下
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驾车出行前务必检查
号牌是否按规定悬挂
切不可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