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拉满!超员+无证+逾期未检验,昌吉市交警现场查处!
| 索 引 号 |
CJS006/2025-000166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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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5-11-20 11:17:51 |
| 名 称 |
危险拉满!超员+无证+逾期未检验,昌吉市交警现场查处! |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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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危险 检验 昌吉市 交警 查处 |
| 来 源 |
昌吉市公安局 |
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别人负责
心存侥幸
对危险视而不见
不仅超员、人还无证车也逾期未检验
那简直在拿生命当儿戏
2025年11月17日23时,昌吉市交警在中山路夜检夜查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新B****L号小型普通客车超员。经交警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交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因24年5月11日酒驾暂扣)。车辆处于逾期未检验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第一项: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第二项: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第三项: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小微型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分、罚款90元的处罚。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影响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平稳。无证人员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案件。
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因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和安全。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将被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就是说哪怕车辆原本未达到报废期限,但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年检的,车辆也将视为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
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
拒绝交通违法,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