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表(楚留香)
| 索 引 号 | CJS014/2026-00000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行政处罚公示表(楚留香) | ||
| 主 题 词 | 行政处罚 楚留香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15 16:46:11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 行政处罚公示表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昌吉市楚留香户外拓展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马志明 | (昌市)文综罚字【2025】17号 | 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昌吉市楚留香户外拓展有限公司的举报投诉。经立案调查,昌吉市楚留香户外拓展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昌吉市楚留香户外拓展有限公司符合从轻减轻的情形,应当给予减轻处罚。 |
行政处罚 | 罚款:罚款捌仟元整(8000元)。 | 0.8 | \ | \ | 2026年01月13日 | \ | 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11652301592842622K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