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终被查!拒绝酒驾 从我做起!
| 索 引 号 | CJS006/2026-00002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6-03-02 17:55:00 |
| 名 称 | 心存侥幸终被查!拒绝酒驾 从我做起!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来 源 | 昌吉市公安局 | ||


名为酒驾
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常见误区,必须澄清



许多驾驶人对酒驾存在认识误区,这些错误观念往往导致他们铤而走险。
“酒量大,喝一点不影响”: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无关,只取决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否达标。即使自觉清醒,只要检测结果超标,即构成违法。
“隔餐酒、隔夜酒不算酒驾”:酒驾不是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的,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隔餐或隔夜后开车,体内酒精可能尚未代谢干净,如果含量超标同样构成酒驾。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只要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挪车同样存在安全隐患,也会受到法律惩处。
“药酒不是酒”:药酒多为烈酒炮制,饮用后驾驶车辆,在药物和酒精的双重作用下,比一般白酒更易酿成事故。药酒也是酒,饮用后同样不能驾驶机动车。
“摩托车不算机动车”: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会受到相应处罚。
昌吉市交警将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坚持常态化查处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白天查、夜间查、重点路段查、随机设点查,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每一位驾驶人的自觉行动。
交警部门提醒:曝光不是目的,警醒才是初衷。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轻易尝试“酒驾”的滋味,也不要在“酒驾”的边缘试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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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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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