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5月1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6日-2020年5月17日(2日)。
联系电话:0994-2332130
传 真:0994-2357025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石河子西路昌吉市环境保护局
邮 编: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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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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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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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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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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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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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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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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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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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六师煤电有限公司至昌吉市、十二师长输供热管网工程(昌吉州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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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滨湖路、六工镇)、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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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景腾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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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绿净天源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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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昌吉市(滨湖镇、六工镇)辖区内、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本项目总投资为12.4亿元,其中涉及昌吉市(滨湖镇、六工镇)投资7.9亿元,当年投资5.9亿元;涉及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投资4.5亿元,当年投资3.5亿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2座中继泵站,1座隔压站等相关配套设施,新建管径为DN1400*2总沟槽长22.2公里,DN1200*2总沟槽长5公里。在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新建一座中继泵站等相关配套设施,新建管径DN1400*2总沟槽长11.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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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管线开挖、沟槽平整、管道铺设、弃土、建材装卸行驶等作业,一般都是小范围的局部影响,且属间断性污染,采取洒水降尘等防尘手段后,施工扬尘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施工期噪声通过采用低噪设备、设置隔声屏障、控制作业时间、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等措施,可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铺设管道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开挖、机械碾压等对管线附近绿地的破坏,对此应保证不在绿化带内布设管线。植被破坏无法避开时,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植被,使区域生态环境恢复到施工前的状态。
2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本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泵站运行中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管线工程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本项目工作人员50人,工作时间为每年采暖6个月(180天)生活用水按100L/人·d计,则用水量为5m3/d(900m3/a)。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m3/d(720m3/a)。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泵站阀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和交通噪声,项目区附近无居民区,在采取一定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泵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工作时间为每年采暖6个月(180天),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算,年排放生活垃圾约4.5t。项目区内各处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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