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亚中机电有限公司一汽红旗 4S 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索 引 号 | CJS020/2021-00002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24 12:06:51 |
名 称 | 关于昌吉亚中机电有限公司一汽红旗 4S 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机电 红旗 4s 环境 | |
来 源 | 昌吉市环境保护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昌吉亚中机电有限公司一汽红旗 4S 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关于昌吉亚中机电有限公司一汽红旗 4S 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昌市环管字(2021)03号 昌吉亚中机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昌吉亚中机电有限公司一汽红旗 4S 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项目选址位于新疆昌吉市乌伊西路先锋路口夹滩村宏东汽车城院内。项目区东侧约 15m 为中心路,南侧约 75m 为北五路,西侧约 60m 为宏东进口名车展厅,北侧约 10m 为五菱宝骏 4S 店。项目总建筑面积2114m2,主要建设维修车间、洗车(打 磨)工位、大梁校正、机电工位、平底工位、维修工位为钣金库、办公室、喷漆房、危废库房等。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确定的规模、建设内容、所选地址建设。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维修车间车辆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制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宏东汽车城已建排水管网,最终经昌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漆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过滤装置+活性炭+光氧催化”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区域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的焊接烟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出车间,确保喷烤漆废气VOCs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 2、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漆渣、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均为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规范储存,设置专用危废储存间并做标识。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废机油储存间设置围堰防止外渗。危险废弃物严禁随意丢弃和倾倒,全部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做好转移交接记录和台账。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零件和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给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定期由厂家来更换,更换后由厂家带回,不在厂区内储存。 4、项目冬季供暖依托热力公司集中供暖,严禁使用燃煤锅炉和燃煤设施。生活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种类,综合考虑本项目的排污特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等因素,本次环评需对非甲烷总烃实行总量控制,控制指标为24.02kg/a。该项目从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2018年改燃气锅炉削减量中解决。 二、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各项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本项目由昌吉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三同时”监督检查。 昌吉市环境保护局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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