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天卓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及新材料科技建材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索 引 号 | CJS020/2023-00012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30 13:17:43 |
| 名 称 | 关于新疆天卓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及新材料科技建材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新疆 建材 综合利用 新材料 建设项目 环境 | |
| 来 源 | 昌吉市环保局 | ||
| 内容概述 | 关于新疆天卓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及新材料科技建材建设项目 | ||
关于新疆天卓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及新材料科技建材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市环管字(2019)05号
新疆天卓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天卓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及新材料科技建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项目以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发电燃煤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为原料进行固废综合利用,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20万吨/a粉煤灰分选生产线和30万吨/a干粉砂浆生产线;二期建设50万m3/a粉煤灰加气板材生产线;三期建设20万m2/a石膏板材生产线和1.2亿块/a粉煤灰蒸压砖生产线。项目位于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侧工业用地区域。项目总投资2.6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经审查,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利用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发电燃煤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为原料进行固废综合利用符合环保相关政策,符合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环评审批的要求。项目已通过了昌吉市项目会审领导小组会审。该报告表经审查可以作为项目落实环保“三同时”和日常环境管理的依据。项目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1、施工期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防尘、抑尘工作。项目边界四周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或围栏。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施工期同时按环评要求落实施工废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项目生产过程干燥、烘干工序以及冬季供暖所需热源均依托天池能源蒸汽提供,不得擅自建设燃煤锅炉和燃煤设施。
3、粉煤灰分选生产线干球磨机采用密闭系统,整个生产线为负压闭路循环系统,原料粉煤灰输送过程采用密闭管道由天池能源电厂直接输送至厂区密闭灰库内。少量粉尘经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处理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干粉砂浆生产原料砂子、水泥、粉煤灰、炉渣、添加剂和产品均采用筒仓密闭储存。各粉料仓设置仓顶除尘器,从地面到排气筒的高度为15m,粉尘经料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砂子筛分产生的粉尘通过收尘管道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干粉砂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风机通过收尘管道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仓顶除尘器和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粉煤灰加气板材生产线中石灰和石膏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磨粉过程产生的粉尘、搅拌机搅拌过程、成品切割产生的粉尘均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集中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煤灰加气板材生产过程中水泥、经磨细后的石灰和石膏分别采用密闭筒仓储存,各料仓均设置仓顶除尘器。石灰粉和水泥采用密闭的管式螺旋喂料机输送。破碎、磨粉、搅拌、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和筒仓呼吸粉尘排放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5、石膏板材生产线中破碎粉磨工序和成品锯边产生的粉尘由风机通过收尘管道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磨料、成品锯边粉尘排放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6、粉煤灰蒸压砖生产线储料斗和皮带输送机均采用密封设施。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风机通过收尘管道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搅拌过程粉尘排放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4.8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mg/m3要求,待正式稿发布后执行正式稿中相关标准。
7、项目需严格落实环评中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项目原料粉煤灰储存在原灰库;砂子储存在封闭堆棚内;散装水泥直接泵入物料筒仓储存;铝粉储存在厂内铝粉库内;电石渣、加湿粉煤灰储存在封闭堆棚内。厂区内地面应全部硬化,并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车辆运输及原料堆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8、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配料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冬季储存。在市政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统一进入市政排水管网。
9、项目生产过程收集的粉尘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边角料经收集后重新加水搅拌作为原料回用生产。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设备更换机油产生的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存储要求进行规范存储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10、输送机、搅拌机等设备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二、项目无燃煤锅炉,无废水外排。不分配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须依照规定程序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四、本项目由昌吉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昌吉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9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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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
昌市环管字(2019)05号 |
经办人 |
曹秀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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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关于新疆天卓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及新材料科技建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评价单位 |
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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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新疆天卓建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郑诚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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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间 |
2019.1.19 |
联系电话 |
18609947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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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评 审 批 意 见 |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天卓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及新材料科技建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项目以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发电燃煤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为原料进行固废综合利用,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20万吨/a粉煤灰分选生产线和30万吨/a干粉砂浆生产线;二期建设50万m3/a粉煤灰加气板材生产线;三期建设20万m2/a石膏板材生产线和1.2亿块/a粉煤灰蒸压砖生产线。项目位于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侧工业用地区域。项目总投资2.6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经审查,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利用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发电燃煤产生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为原料进行固废综合利用符合环保相关政策,符合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环评审批的要求。项目已通过了昌吉市项目会审领导小组会审。该报告表经审查可以作为项目落实环保“三同时”和日常环境管理的依据。项目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1、施工期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防尘、抑尘工作。项目边界四周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或围栏。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施工期同时按环评要求落实施工废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项目生产过程干燥、烘干工序以及冬季供暖所需热源均依托天池能源蒸汽提供,不得擅自建设燃煤锅炉和燃煤设施。 3、粉煤灰分选生产线干球磨机采用密闭系统,整个生产线为负压闭路循环系统,原料粉煤灰输送过程采用密闭管道由天池能源电厂直接输送至厂区密闭灰库内。少量粉尘经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处理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干粉砂浆生产原料砂子、水泥、粉煤灰、炉渣、添加剂和产品均采用筒仓密闭储存。各粉料仓设置仓顶除尘器,从地面到排气筒的高度为15m,粉尘经料仓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砂子筛分产生的粉尘通过收尘管道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干粉砂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风机通过收尘管道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仓顶除尘器和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粉煤灰加气板材生产线中石灰和石膏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磨粉过程产生的粉尘、搅拌机搅拌过程、成品切割产生的粉尘均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集中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煤灰加气板材生产过程中水泥、经磨细后的石灰和石膏分别采用密闭筒仓储存,各料仓均设置仓顶除尘器。石灰粉和水泥采用密闭的管式螺旋喂料机输送。破碎、磨粉、搅拌、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和筒仓呼吸粉尘排放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5、石膏板材生产线中破碎粉磨工序和成品锯边产生的粉尘由风机通过收尘管道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磨料、成品锯边粉尘排放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6、粉煤灰蒸压砖生产线储料斗和皮带输送机均采用密封设施。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风机通过收尘管道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搅拌过程粉尘排放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4.8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mg/m3要求,待正式稿发布后执行正式稿中相关标准。 7、项目需严格落实环评中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项目原料粉煤灰储存在原灰库;砂子储存在封闭堆棚内;散装水泥直接泵入物料筒仓储存;铝粉储存在厂内铝粉库内;电石渣、加湿粉煤灰储存在封闭堆棚内。厂区内地面应全部硬化,并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车辆运输及原料堆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8、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配料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冬季储存。在市政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统一进入市政排水管网。 9、项目生产过程收集的粉尘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边角料经收集后重新加水搅拌作为原料回用生产。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设备更换机油产生的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存储要求进行规范存储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10、输送机、搅拌机等设备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二、项目无燃煤锅炉,无废水外排。不分配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须依照规定程序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四、本项目由昌吉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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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科 意见 |
分管领导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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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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