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昌吉州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政法综合类第39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CJS001/2019-00024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10-30 19:39:49 |
| 名 称 | 对昌吉州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政法综合类第39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吉州 政法 第39 答复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 内容概述 | 民盟昌吉市委会: 昌吉州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政法综合类第13号提案《关于高峰期交通疏散优化建议的提案》我市已收悉。经研究,由市公安局主办,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具体意见。现答复如下: | ||
民盟昌吉市委会:
昌吉州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政法综合类第13号提案《关于高峰期交通疏散优化建议的提案》我市已收悉。经研究,由市公安局主办,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具体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昌吉市城市道路规划,已将符合设置调头的路段设置调头点位。
二是根据城市调头开口设置规定,城市道路调头点位主要设置在路口处或提前于路口5—40米的位置,少量调头点位设置于路段中央,当设置在路口处调头口受红绿灯控制时,车辆行驶最为安全,调头时间最短,约为3—5秒。因此路口调头区域设置应首先考虑设置在路口处。
三是关于对部分路段指示牌没有清晰地体现道路情况的建议,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对市区路面调头点位进行排查,对不清晰或者不明显的调头点位指示牌及时整改更换。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