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昌吉州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政法综合类第8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CJS001/2019-00024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10-30 19:39:49 |
| 名 称 | 对昌吉州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政法综合类第8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吉州 政法 第8 答复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 内容概述 | 戴海安委员: 昌吉州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政法综合类第8号提案《关于加强昌吉市公交车上下班高峰期时段管理的提案》我市已收悉。经研究,由市交通局主办,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具体意见。现答复... | ||
戴海安委员:
昌吉州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政法综合类第8号提案《关于加强昌吉市公交车上下班高峰期时段管理的提案》我市已收悉。经研究,由市交通局主办,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具体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反映上下班、上下学高峰时段,增加公交车车次的建议
为方便广大师生上下学乘车出行,我市交通局与昌吉公交集团对接,并进行实地调研,分别采取在早中晚不同时段加发区间车的方式来缓解客流,例如1路车由特变电工发往市公安局,全天发车180余趟,发车间隔时间为4-5分钟,周一至周五,专门在早高峰8点至9点加发5个区间,加发区间车时间段的班次发车间隔调整为3分钟。同时,结合早高峰客流集中的特点,早7:50在森林大第下行加发区间2趟,中午13:35分,在州二中报社上行站点加发区间2趟。下一步,我市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加强调研,结合乘客的出行时间、客流高峰等实际情况,适时与昌吉公交集团协调沟通,对营运线路的发车时间、班次、间隔时间等进行合理调整,努力为广大乘客做好出行服务。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在高峰时段设置公交车专用车道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昌吉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加,城市道路拥堵情况也愈加严重,公交车辆运送速度以及运行准点率逐年呈大幅度下降趋势,运行速度由2010年的20公里/小时下降至14公里/小时,早中晚上下班(学)高峰时段准点率仅能达到50%,极大地影响了市民的乘车出行。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交通局积极与昌吉公交集团对接协调,经协商,昌吉公交集团采取了加发区间车、增补车辆、缩短发车密度、站点增加应急机动运力、采用GPS视频监控智能化调度等多种措施,但效果甚微,早中晚高峰期车辆晚点、堵车、串车、大间隔现象仍然严重。
提案中反映关于设立公交车专用车道的建议,我市早在2014年11月,就针对这一问题,召集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及昌吉公交集团等多个部门与企业联合制定解决方案,在北京北路—乌伊路—宁边路路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营,试运行阶段,公交车的运行速度确实提高很大。但是由于昌吉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加之试运行期间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社会车辆拥堵,致使驾驶人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等因素,在试运行一个月后取消了公交车专用道的设置。
三、关于提案中反映的提倡部分市民错时乘车,老年人免费乘车,实行时间段限制及在高峰时段、路段,限制私家车行驶的建议(提案中第3、4、5条建议合并回复)。
我市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求昌吉公交集团充分利用公交车车载LED,宣传和建议老年人应当错峰出行,避开早高峰,并且责令要求公交集团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安全服务培训,不断强调加强对老年人的乘车服务,真正做到方便老年人出行。按照我市相关要求,昌吉公交集团从1998年10月1日起,针对离退休老年人实行城区公交车免费乘坐的待遇;2000年起面向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的待遇;2004年起对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的待遇,截至目前昌吉公交集团共承担七万名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的义务,全年免费金额达2800万元。今后,我市将积极采纳政协委员建议,加强线路调研,合理安排运力,加强员工服务意识,努力为广大市民出行做好全方位服务工作。
四、公交集团加强客流调研,合理安排调度车辆的问题
昌吉公交集团目前有市区线路15条,实行三级调度四级监督的模式,由集团公司、营运公司、营运路队、班组进行细化监督管理,并设置有6个调度站进行统一调度。在运用GPS智能调度及监控平台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各营运公司所属路队在高峰期上线路实地查看客流,合理调度车辆、运行间隔等,竭力满足乘客的出行需求。今后,昌吉市将积极采纳政协委员的合理建议,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协调,不断加大城区营运线路监督管理力度,加强线路客流调研,合理调整运行间隔,灵活调度车辆,努力为广大市民做好出行服务。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