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CJS027/2021-00004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30 11:57:31 |
| 名 称 | 昌吉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昌市教字〔2020〕60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教育系统 垃圾 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 |
| 来 源 | 昌吉市教育局 |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3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37号)《昌吉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昌市公节办[2020]1号)、《昌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昌市党办字[2021]8号等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昌吉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紧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利用五个环节,通过建章立制、示范引领、宣传教育、奖惩结合、全民参与,逐步扩大的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着力提高全体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创设优良的学习和人居环境,为昌吉市改善生活环境做努力,为绿色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让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在校内全面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学校生态文明教育能力。2021年实现全市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覆盖率100%,师生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100%,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体系。
(二)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让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示范作用更加显著。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1月中旬实现单位内生活垃圾分类硬件实施配套完善,分类投放管理到位,实现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终端处置等环节的有效衔接,使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作用在整个社会中更加显著。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单位须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它垃圾作为分类的基本类别,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1.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等。主要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过期药品,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电池(普通碱性电池除外)等。
2.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3.厨余垃圾。是指已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及剩饭剩菜等,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4.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
1.做好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有关教育活动中,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
2.实施主题宣传教育。广泛采取做游戏、讲故事、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板报、宣传橱窗、图册、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分类、低碳生活的行为习惯。
(三)开展垃圾分类环境科学教育活动,形成教育合力。
将垃圾分类教育与学校健康教育、德育工作、生态环保教育相结合,让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提倡校园垃圾减量,促进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鼓励自主创新,结合中小学科技、艺术活动,鼓励学校、学生自主创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科技发明,鼓励学生开展废物利用的创新项目和艺术创造。
(四)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和劳动教育相结合,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互动活动,带动身边的家庭成员和社区成员参与、践行垃圾减量与分类收集,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习惯。结合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鼓励学生主动履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的责任与义务,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公益活动,动员广大师生加入昌吉市垃圾分类和减量志愿者服务队。使广大师生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并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体验活动。
(五)加强垃圾分类过程管理和培训。
结合各类垃圾产生量,规范设置足够的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站点,在醒目位置设置标示牌。主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基本情况,生活垃圾的危害及污染的现状,开展垃圾分类的意义,如何结合实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国家、自治区、昌吉州、昌吉市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文件等。指导干部、职工、师生做好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
(六)学校示范点分类设施安装。
按照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要求,做好分类示范学校内分类收集,投放过程中所需的分类垃圾房、垃圾桶等设备的选型和采购、设置。示范校园配置分类宣传投放亭;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和可回收物暂存间;设计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集中收集点和有害垃圾投放点。示范点学校:昌吉市第九中学。
(七)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建设。
各学校根据教育局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是定本校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每个办公室和教室内配二分类垃圾桶(其他和可回收),每层办公楼内配四分类垃圾桶。校园设置四分类你垃圾投放桶。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宣传内容,购置课外读物,结合劳动教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
(八)开展检查考核,进行工作总结。
2021年11月初完成对教育系统各学校、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抽查考核,并纳入当年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的长效管理制度。结合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目标任务清楚,组织领导到位。教育系统各学校、局机关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调整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文件精神清楚,宣传培训到位。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作为教职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行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要从节约能源资源、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师生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分类要求清楚,人员设施到位。教育系统各学校、局机关要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办法,明确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明确了解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暂存要求,办公室、食堂、茶水间、楼层及公共区域均要按要求配全各类垃圾容器。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垃圾桶站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GB/T19095-2019版)标准规定,统一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分类名词术语,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志类别、颜色、图形样式、分类名词术语“四统一”。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去向等情况。
(四)检查标准清楚,督查考核到位。《昌吉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分细则》明确了评价方式、评价标准。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按照《昌吉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昌吉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分细则》相关要求对标实施,对标自查,开展好垃圾分类工作。
附件:略
昌吉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